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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00万平方米特种薄膜生物医疗薄膜及功能涂层研发生产项目图纸目录
| 房 | 图号 | 图纸名称 | 张数 | 幅面 | 备注 |
| 1 | TGOO | 图纸目录 | 1 | A1 | |
| 2 | TG01 | 结构设计总说明(一) | 1 | A1 | |
| 3 | TG02 | 结构设计总说明(二) | 1 | A1 | |
| 4 | TG03 | 结构设计总说明(三) | 1 | A1 | |
| 5 | TG04 | 结构设计总说明(四) | 1 | A1 | |
| 房 | 图号 | 图纸名称 | 张数 | 幅面 | 备注 |
| K宁波市工业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证书编号甲级::A133011467 | |||
| 项目负责人 | 毛静华 无擀 | ||
| 专业负责人 | 郑焕军 | ||
| 审定 | 新郑焕军 | ||
| 审核 | 严剑松 舞 | ||
| 校对 | 江万春 A | ||
| 设计 | 郑鲁泽 御岸 | ||
| 建设单位 | 浙江至正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 ||
| 项目名称 | 年产1500万平方米特种薄膜生物医疗薄膜及功能涂层研发生产项目 | ||
| 子项名称 | 通用图 | ||
| 图 名 | 图纸目录 | ||
| 设计号 | 2024-25 | 设计阶段 | 施工图 |
| 专 业 | 结构 | 图 | TGO0 |
| 出图日期2024.07 | 版本 | ||
| 注册师签名 口注册师章 | |||
| 出图章 | |||
| 审图章竣工图章 | |||
,工程概况
| 1.1工程名称:年产1500万平方米特种薄膜生物医疗薄膜及功能涂层研发生产项目 |
| 1.2 建筑物功能:厂房、宿舍及附属 |
| 1.3本工程±0.000相当于国家1985高程详见各单体。 |
| 1.4结构基本概况见下表1.4: |
表1.4结构基本概况
| 楼号 | 结构类型 | 抗震等级 | 建筑高度 | 楼号 | 结构类型 | 抗震等级 | 建筑高度 | |
| 2-1#厂房 | 框架结构 | 框架三级 | 16.35m | 3#厂房 | 框剪结构 | 框架三级,剪力墙二级 | 53.45m | |
| 2-2#厂房 | 框架结构 | 框架二级 | 35.85m | 4#楼(职工宿舍) | 框剪结构 | 框架三级,剪力墙二级 | 41.25m | |
| 2-3#厂房 | 框剪结构 | 框架三级,剪力墙二级 | 55.55m | 1#门卫 | 框架结构 | 框架三级 | 5.45m | |
| 2-4#厂房 | 框架结构 | 框架三级 | 23.25m | 纯地下室部分 | 框架结构 | 框架三级 | ||
| 地下室 | 主楼相关范围 | 框架结构 | 同各主楼单体 | |||||
、设计依据
2.1结构设计基准期为50年,结构设计工作年限为50年。
| 2.结构改计基准期为50平,给构改计工作平限为50年: |
| 2.2基本风压:O.5KN/m²;地面粗糙度B类;风荷载体型系数为1.3,1.4;基本雪压:0.35KN/m。 |
| 2.3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1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q, |
| 建筑场地类别为Ⅲ类,设计特征周期为0.45s。 |
| 2.4 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宁波宁大地基处理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06月提供的《年产1500万平方米特种薄膜 |
| 生物医疗薄膜及功能涂层研发生产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 |
2.5 结构设计遵循的主要标准、规范、规程:
| 《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 (GB50068-2018) |
|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 (GB50223-2008) |
| 《建筑结构制图标准》 | (GB/T50105-2010) |
|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 (GB50009-2012) |
| 《建筑抗震设计标准》 | (GB50011-2010) |
|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 (GB50003-2011) |
| 《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 | (GB50010-2010) |
|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 (GB50007-2011) |
|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浙江省标准) | (DB 33/T 1136-2017) |
| 《工程结构通用规范》 | (GB55001-2021) |
| 《砌体结构通用规范》 | (GB55007-2021) |
| 《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 | (GB55008-2021) |
|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 | (GB55002-2021) |
| 《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 | (GB55003-2021) |
|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 (GB55015-2021) |
|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 (JGJ 107-2016) |
|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 | (GB/T50476-2019) |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GB50016-2014)(2018年版) |
| 《预拌混凝土》 | (GBT14902-2012) |
| 《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浙江省标准) | (DB33/T1095-2013) |
| 《混凝土多孔砖建筑技术规程》 | (DB33/1014-2003) |
| 《建筑工程抗浮技术标准》 | (JGJ476-2019) |
|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 (GB50108-2008) |
|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 (GB50046-2018) |
|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 (GB50007-2011) |
| 《钢结构通用规范》 | (GB 55006-2021) |
|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 (GB55030-2022) |
|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 (JGJ106-2014) |
| 《宁波市建筑桩基设计与施工技术细则》 | (2017甬SS-01) |
|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2023年版) | (GB50038-2005) |
2.6施工时应遵守的主要施工验收规范、规程
|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 (JGJ18-2012) |
|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50203-2011) |
|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50205-2020) |
|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50204-2015) |
|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50202-2018) |
3、图纸说明
| 3.1图中尺寸除标高以米为单位外,其余未注明均以毫米为单位,平面角以度()表示。除注明外,本说明中“d“表示 | |
| 天,“m“表示米。 | |
| 3.2本工程施工图是根据22G101《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系列图集进行绘制。制 | |
| 图规则、构造做法和构件代号等均按下列平法图集表示: | |
| 22G101-1《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现浇混凝土框架、剪力墙、梁、板)》 | |
| 22G101-2《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现浇混凝土板式楼梯)》 | 现浇混凝土板式楼梯)》 |
| 22G101-3《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独立基础、条形基础、筏型基础及桩基 | 独立基础、条形基础、筏型基础及桩基 |
| 承台)》 | |
| 除设计人根据具体情况对22G101系列图集有更改和补充外,构造详图均应按图集要求施工。 | |
| 3.3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 |
| 3.4本工程未详处见国家相应规范、规程及宁波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措施。 | |
、建筑结构分类等级
| 4.1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
| 4.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建筑抗浮工程设计等级为乙级。 |
| 4.3结构抗震设防分类为丙类建筑,结构重要性系数1.0。 |
| 4.4地下车库、空调机房防水等级为一级;公变、专变、消防水池室、发电机房及种植顶板及屋面的防水等级为一级。 |
| 4.5建筑耐火等级:上部为二级,地下为一级。 |
| 4.6 本工程上部混凝土结构的环境类别为一类;上部卫生间、地下室内部环境类别为二a类;地下室室内水池为二b类; |
| 地面以下、地下室的外侧壁、底板、顶板二b类。 |
主要荷载(作用)取值
5.1屋面和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见表5.1
表5.1屋面和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
| 部位 | 活荷载kN/m2 | 部位 | 活荷载kN/m | 部位 | 活荷载kN/m |
| 卫生间(有蹲位) | 8.0 | 电梯机房 | 8.0 | 消防车道 | 50.0-5.0L(L为短跨跨度) |
| 卫生间 | 4.0 | 地库顶板 | 8.0 | ||
| 楼梯 | 3.5 | 设备平台 | 6.0 | 上人屋面 | 2.0 |
| 宿舍 | 2.0 | 机动车坡道、地下车库 | 4.0 | 不上人屋面 | 0.5 |
| 走廊、电梯厅(职工宿舍) | 2.0 | 变配电房、环网间 | 10.0 | 屋顶花园(绿化活载) | 3.0 |
| 2-1#厂房三、四层车间 | 6.0 | 太阳能光伏屋面 | 2.0 | ||
| 2-2#厂房二~七层车间 | 5.0 | ||||
| 其余车间 | 4.0 |
注:1、其余未注明的荷载均按《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及《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2、楼、屋面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设计允许活荷载值,否则须采取临时加固措施。
屋面找坡或填充用轻集料混凝土容重不应大于10kN/m3;填充处用发泡混凝土混凝土容重不应大于6kN/m3。
屋顶绿化覆土厚度不大于0.3米,覆土容重不大于18kN/m。
4、栏杆的活荷载标准值:顶部水平荷载为1.OkN/m;顶部竖向荷载为1.2kN/
5、所列各项荷载均不包括隔墙自重和二次装修荷载;使用及施工堆料荷载均不得超过设计取值
6、地库顶板允许施工静荷载为:地下室顶板覆土完成前14N/m²,地下室顶板覆土完成后8.0OKN/m2
7、地下室顶板覆土厚度详建筑施工图,但最大不超过1.0米;坡道上方的板覆土厚度较少,具体详建筑。
8、轻钢结构雨篷设计应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单位设计并经原设计单位认可方可施工。
16、设计计算程序
注:本工程施工除满足本表所列规范和规程外,尚应按国家、部委及地方制定的设计和施工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执行。
6.1结构整体计算软件:PKPM系列多层及高层建筑结构空间有限元分析与设计软件SATWE,版本:2O21版V1.4.
6.2 整体计算嵌固部位:地下室底板或基础(无地下室时)。
,主要结构材料
7.1混凝土强度等级详见表7.1.0
| 子项目名称 | 构件部位 | 强度等级 | 抗渗等级 | |
| 全部 | 基础垫层 | C20 | ||
| 地下室主楼范围地下室部分 | 基础、底板、底板梁 | C40 | P8 | |
| 墙柱 | 外墙(即外侧壁)、水池 | C40(单体处同单体) | P8 | |
| 主楼范围内框架墙柱 | 详见各单体层高表 | |||
| 顶板、顶板梁 | C40 | P8(有覆土时) | ||
| 其他 | C40 | |||
| 无地下室部分 | 基础、地梁 | C40 | ||
| 地上部分 | 构件混凝土强度详见各单体 | |||
| 其它次要构件 | 圈梁、现浇过梁、构造柱 C25 | |||
注:1、地下室底板、外墙、水池外墙、有覆土地下室顶板的防水等级为一级,采用防水混凝土;防水混凝土的施工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试配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应比设计要求提高一级(即提高O.2MPa)。
2、本工程地下室设计抗裂措施
1)整个地下室底板、外墙、顶板混凝土均采用掺膨胀剂的补偿收缩混凝土,其性能满足表7.1.b的要求。
3、当主楼柱、墙与地下室墙重合时,前者的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地下室墙时,仍按主楼的柱、墙相关要求施工
4、本工程应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每一结构层应采用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水泥或混凝土,不得混用。
5、混凝土具有不小于95%的强度保证值,
表7.1.b补偿收缩混凝土的性能表7.1.C后浇带膨胀混凝土的性能
| 项目 | 限制膨胀率(X10-4) | 限制干缩率(X104) |
| 龄期 | 水中14d | 水中14d,空气中28d |
| 性能指标 | ≥1.5 | <-3.0 |
| 项目 | 限制膨胀率(X10-4) | 限制干缩率(X104) |
| 龄期 | 水中14d | 水中14d,空气中28d |
| 性能指标 | ≥2.5 | ≤-2.0 |
注:1、膨胀剂应用和质量检测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要求。
2、混凝土性能的检测结果应在本工程中间结构验收前经设计单位书面认可。
7.2 结构混凝土耐久性应满足表7.2的要求表7.2结构混凝土耐久性的基本要求注:1、氯离子含量系指其占胶凝材料总量的百分比。
| 环境类别 | 最大水胶比 | 最低砼强度等级 | 最大氯离子含量(%) | 最大碱含量(kg/m3) |
| 1 | 0.60 | C25 | 0.3 | 不限制 |
| 二0 | 0.55 | C25 | 0.2 | 3.0 |
| 二b | 0.50 | C30 | 0.15 | 3.0 |
| 三a | 0.50 | C30 | 0.10 | 3.0 |
2、预应力构件混凝土中最大氯离子含量为0.06%
3、当使用非碱活性骨料时,对混凝土中的碱含量可不作限制。
4、本工程采用预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各项性能指标、生产、运输、试验和检测等应符合GB/T14902-2012的要求。
5、混凝土建筑用砂及其制品的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省及宁波市地方相关规定混凝土建筑用砂技术指标应符合:
| 7.4.1钢筋:Φ-HPB300(270N/mm2):-HRB400(360N/mm2); -HRB500(435N/mm2 |
| 抗震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应采用带“E“抗震钢筋,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 |
| 服强度实测值之比不应小于1.25;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最大力 |
| 总延伸率不应小于9%。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 |
| 注:梁和柱箍筋、楼板钢筋、剪力墙水平钢筋及竖向钢筋可不采用带“E“抗震钢筋。 |
| 7.4.2型钢、钢板、钢管:详见各子项目图纸要求。 |
| 7.4.3焊条:E43(用于HPB300级钢筋、Q235B钢焊接);E50(用于HRB400E级钢筋焊接); |
| E60(用于HRB50OE级钢筋焊接) |
| 其余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12)。 |
| 7.4.4预埋件的锚筋严禁采用冷加工钢筋。 |
| 7.4.5吊钩、吊环采用HPB30Q级钢筋,若直径大于14时应采用Q235B圆钢,严禁使用冷加工钢筋。吊环埋入 |
| 混凝土的深度不应小于3Od(d为吊钩、吊环钢筋的直径),并应焊接或绑扎在钢筋骨架上。 |
| 7.4.6当施工中进行混凝土结构构件的钢筋、预应力筋代换时,应符合设计规定的构件承载能力、正常使用、配筋 |
| 构造及耐久性能要求,并应取得设计变更文件。对钢筋混凝土结构,当施工中需要以不同规格或型号的钢筋 |
| 替代原设计中的纵向受力钢筋时,应按照钢筋受拉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换算,并应符合抗震构造要求。 |
| 7.5油漆:外露钢铁件须在除锈后涂防锈漆两道,面漆两道(面漆材料及颜色按建筑要求施工),并经常注意维护。若有 |
| 防火要求时应按建施图作防火处理。 |
| 7.6本工程超长地下室结构,设计采用以下措施防止由于结构超长引起的裂缝。 |
| 7.6.1设置后浇带,其位置及做法详见各层施工图和结构设计总说明的相应条文。 |
| 7.6.2应采用低水化热的水泥配置混凝土,并适量加入粉煤灰或高效减水剂。 |
| 7.6.3采用含泥量小且级配良好的碎石骨料配置混凝土。 |
| 7.6.4由于地下室超大、超长,地下室侧壁、底板及顶板(非主楼位置)应采用混凝土微膨胀剂,其掺量必须通过 |
| 试验确定, |
| 7.6.5施工时应严格控制水胶比,加强养护。 |
| 7.6.6应在相对低温情况下浇筑混凝土,当必须暑期高温施工时,应采取措施降低混凝土入模温度。 |
| 7.6.7制定合理的混凝土浇筑顺序和间隔时间,振捣时不应漏振、欠振和过振。 |
| 7.6.8施工单位对超长结构应提出具体详细的施工方案,报甲方、监理、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论证后方可施工。 |
| 7.6.9要求加强设备穿墙套管预埋处防水处理。 |
| 7.6.10 大体积混凝土的温度控制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8.7.3的要求执行。 |
天然砂氯离子含量小于0.002%,贝壳含量不大于1%;机制砂的氯离子含量小于0.002%,预拌混凝土不得使用海砂及袋装水泥。
6、混凝土外加剂和抗裂纤维有关技术要求如下
膨胀率不小于0.025(x10-2),空气中21d限制膨胀率不小于-0.010(x10-2),:、外加剂建议掺量为8%~12%,最终掺量应综合产品特性、要求、施工条件和原材料等因素通过试验确定。
d、混凝土的抗压强度、限制膨胀率和限制干缩率的试验值应满足设计要求,且检测条件与施工条件相‘,本工程预拌混凝土材料应同时满足甬建发【2022】3号文件第七条的相关要求。
8、本工程结构混凝土材料除注明外还应满足《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1)第三章第3.1节的规定。
3、基础及地下室工程
7.3填充墙体材料;
表7.3填充墙钩块和砂浆用材
| 部位 | 砌体名称(或代号) | 干密度 | 砌筑材料 |
| 地下室内隔墙 | MU10混凝土多孔砖 | ≤16.0KN/m | DM M7.5水泥砂浆 |
| ±0.000以下与土直接接触的墙 | MU20混凝土实心砖 | ≤22.0KN/m² | DM M10水泥砂浆 |
| 厂房±0.000以上建筑外墙 | MU15粉煤灰烧结多孔砖 | ≤16.0KN/m³ | DM M7.5水泥砂浆 |
| 职工宿舍±0.000以上建筑外墙 | B07陶粒加气混凝土砌块 | ≤7.0KN/m | 专用粘结剂 |
| ±0.000以上建筑内墙 | B06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 | ≤7.0KN/m | 专用粘结剂 |
注:砌体质量控制等级B级,砌块采用专用粘结剂砌筑,具体做法详见2013甬SS-01规范和2013甬JO1标准图集。
8.2基础形式
7.4结构用钢筋、钢材
| 8.1.1 本场地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具微腐蚀性,对钢筋砼结构中的钢筋在长期浸水条件下微腐蚀性,在干湿交替条 |
| 件下具微腐蚀性。 |
| 8.1.2 地下室抗浮设计水位 取室外地坪标高,即1985国家高程3.200米。 |
8.8.2施工单位应仔细研究工程地质报告,根据土层物理性质及分布情况确定合理的桩基施工工艺。
8.8.3挤土桩施工时需采取合理措施减小挤土效应,保证成桩质量。
8.8.4工程桩施工全过程应有完整记录,记录内容按相关规范要求。
8.8.5工程桩应按照《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的要求进行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抽样检
测。
8.1场地地质情况
8.8.6工程桩检测时出现任何不满足规范要求的情况(如桩位偏差超出规范限值,或桩身完整性评价为Ⅲ类或IV类,或桩长和桩径不满足设计要求,或经单桩竖向承载力静载试验后得到的单桩承载力特征值不满足设计要求等情况),建设单位应出具工程联系单报设计单位,经设计出具处理意见且建设单位按此意见处理完毕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
8.8.7机械挖土时,基坑底应保留200~300厚土用人工挖,预制桩顶应妥善保护防止挖土机械撞击并严禁工程桩上设置水平支撑支撑。
q、外加剂的选择和使用应满足《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的有关要求,b、地下室混凝土外掺膨胀剂用于补偿收缩,当强度等级不高于C35的混凝土中外掺膨胀剂可采用I
9、钢筋混凝土工程
9.1结构构件最外层钢筋(包括箍筋、构造筋、分布筋等)保护层厚度除特别注明者外,应满足下表9.1.q要求:表9.1.q普通混凝土构件最外层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单位:mm)
| 环境类别 | 板、墙、壳 | 梁、柱、杆 |
| 二 | 15 | 20 |
| 二 | 20 | 25 |
| 二b | 25 | 35 |
续表9.1.q防水混凝土构件最外层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单位:mm)
| 防水混凝土部位或构件 | 承台及承台梁 | 消防水箱及水池 | 地下室底板 | 地下室外墙 | 地下室顶板(有覆土) | |||
| 板 | 梁 | 墙 | 柱 | 板 | 梁 | |||
| 保护层厚度 | 上40下50侧50 | 内50外20 | 上20下50 | 上25下50侧40 | 内20外50 | 内30外40 | 上25下20 | 上35下25侧25 |
注:1、混凝土保护层指结构构件中钢筋外边缘至构件表面范围用于保护钢筋的混凝土,不以纵向受力钢筋面以最外层钢筋至构件
| 表面的距离。 |
| 2、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大于C25时,表中保护层厚度数值应增加5mm;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钢筋的公 |
| 称直径。 |
| 3、梁板(墙柱)节点处一般存在多层纵筋交汇情况,此时应满足最外层纵筋保护层厚度,内层纵筋保护层比表中值相应增加。 |
| 4、构件中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钢筋的公称直径。 |
| 5、地下室外墙迎水面的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大于等于50时,应在此受力钢筋的外围混凝土保护层内增设双向Φ6@200的防 |
| 裂钢筋网,详见图9.1.5,此钢丝网保护层厚度25。 |
| 6、上部结构柱(剪力墙)延伸至地面以下与土体直接接触面的钢筋混凝土保护层附加厚度详图9.1.6。 |
| 7、钢筋混凝土基础的保护层厚度自垫层顶面算起,且不应小于40mm。 |
| 8、支撑防火墙的框架梁及托柱梁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40mm。 |
8.2.2 垫层做法:150厚C20素砼。
8.2.4 基础、底板的构造做法参见图集22G101-3宁波市工业建筑设计研究院
8.2.1采用桩基础,持力层详基础平面布置图
有限公司设计证书编号甲级:A133011467
9.2钢筋的锚固
9.2.1纵向受拉钢筋的基本锚固长度ab及_abE详见图集22G101-1第(2-2)页.2.2当锚固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大于5d时,锚固长度范围内应配置横向构造钢筋,其直径不应小于d/4;横向构造钢筋间距:对梁、柱、斜撑等构件不应大于5d,对板、墙等平面构件不应大于1Od,且均不应大于100mm·(此处d为锚固钢筋的直径)
| 项目负责人 | 毛静华 | 无擀 |
| 专业负责人 | 郑焕军 | 7 |
| 审 定 | 郑焕军 | |
| 审 核 | 严剑松 | |
| 校 对 | 江万春 | 的 |
| 设 计 | 郑鲁泽 | 岸 |
9.3钢筋连接
8.3本结构施工图不包括基坑工程的设计内容。基坑工程必须按政府部门的规定进行设计和评审。基坑土方开挖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不得超挖。基坑周边堆载不得超过设计规定。土方开挖完成后应立即施工垫层,对基坑进行封闭,防止水浸和暴露,并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施工。基坑挖土方案中必须考虑对已经施工完成的工程桩的保护。
8.4基槽(坑)开挖后,应进行基槽检验。当发现与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不一致、或遇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报告。
8.5施工期间的降水要求如下:
建设单位| 浙江至正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1500万平方米特种薄膜生物项目名称医疗薄膜及功能涂层研发生产项目
1、地下室底板浇筑前,控制地下水位在基坑最低点底板垫层下500mm以下。
2、地下室顶板浇筑后至地下室顶板覆土完成前,必须控制地下水位在地下室底板垫层以下。
3、地下室顶板覆土全部完成后(地下室底板上有填料时尚应在填料完成)、主楼完成4层或结顶后才可以停止降水。
4、如果提前停止降水,建设单位应出具合理的方案且必须征得设计同意。
5、地下室顶板的上部覆土已经计入抗地下水浮力计算,覆土厚度应严格按相关设计要求施工。
6、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降低地下水位对周围建筑物产生的不利影响。
子项名称 通用图
8.6 基础(基坑)回填要求如下:
1、基坑要等地下室满足抗浮要求后才可以回填,严禁使用建筑垃圾。
2、在承台和地下室外墙与基坑侧壁间隙回填土前,应排除积水,清除虚土和建筑垃圾;填土宜采用粉质粘土、粉土及级配较好塘渣分层夯实,每层不大于300mm,其压实系数≥0.94。外墙周边最上面1.5m宽度范围内应灌厚度不小于200mm的C20素混凝土隔水层。
3、地下室各种结构缝之间的空隙(混凝土墙之间)应采用中粗砂填实,压实系数≥0.94。
4、地基坑回填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回填材料损伤混凝土外墙防水层。
8.7天然基础(独立基础、筏板基础)
8.7.1基槽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应对坑底进行保护,经验槽合格后,及时进行垫层施工。如果该持力层受外部影响(如被水浸泡),致其承载力下降,则必须将受影响的土层挖去,直至未受扰动的该持力层土层。8.7.2 对于有地下室底板的独立基础,当独立基础下持力层超挖时,可按图8.7.2处理。
| 9.3.1钢筋的连接可分为两类:绑扎搭接,机械连接或焊接。建设单位应与设计、施工、监理商定采用何种钢筋连 |
| 接并需各方书面确认。纵向钢筋宜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接头。 |
| 9.3.2各类构件钢筋接头应满足下表要求: |
| 1、当钢筋直径大于等于25mm,或当构件为轴心受拉或小偏心受拉时,其受力钢筋不应采用绑扎搭接接 |
| 头。 |
| 2、柱、剪力墙(含暗柱)纵筋直径18(含)~20(含)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22(含)以上采用机械连接。 |
| 3、基础、梁的纵筋直径22(含)以上采用机械连接。 |
| 9.3.3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绑扎搭接长度L及LE见图集22G101-1第(2-5).(2-6)页;梁、柱类构件 |
| 的纵向受力筋绑扎搭接区域内箍筋设置要求见图集22G101-1第(2-4)页。 |
| 9.3.4钢筋机械连接的施工工艺和质量检验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O7-2O16)的相关 |
| 规定。不同直径钢筋机械连接时,被连接钢筋直径相差不应大于5或钢筋直径规格的两级。 |
| 9.3.5直接承受动力荷载作用的的钢筋混凝土构件,其纵向受拉钢筋应采用机械连接,且严禁在钢筋上焊有任何附 |
| 件(端部锚固除外),同时位于同一连接区段内的纵向受力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25%。 |
| 9.3.6机械连接套筒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满足纵向受力钢筋最小保护层厚度的要求,机械连接套筒的横向净间距 |
| 不宜小于25。 |
| 9.3.7钢筋接头不应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及柱端箍筋加密区。当确实不能避免时,须采用机械连接, |
| 接头等级不低于Ⅱ级且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应超过50%。 |
| 9.3.8框支梁(托柱转换梁),框支柱的纵向受力钢筋均应采用机械连接,接头等级不低于Ⅱ级,轴心受拉,小偏 |
| 心受拉构件纵向钢筋钢筋不得采用绑扎连接。 |
| 9.3.9钢筋焊接的焊条、焊剂、焊机容量、气体等,及焊接工艺和质量检验,应按《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 |
| 2012》执行;焊接两种不同材质钢筋或钢板时,焊条应与低强度等级的材质相匹配;冷轧带肋钢筋的连接 |
| 严禁采用焊接接头。 |
| 9.3.10 混凝土框架梁及框架柱受力纵筋不得与箍筋、拉筋及预埋件等作十字交叉形的焊接。 |
| 9.3.11受力钢筋的接头位置应设在受力较小处,接头应相互错开。当采用非焊接的搭接接头时,从任一接头中心 |
| 至1.3倍搭接长度的区段内,或当采用机械连接和焊接接头时,在任一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中心至长 |
| 度为钢筋直径的35倍且不小于500mm的区段范围内,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 |
| 积的百分率应符合下表9.3.11的规定: |
8.8桩基础
8.8.1桩基施工前应进行试打桩,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了根(另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以便核对地质资料,检验所选设备、施工工艺及技术要求是否适宜,试打桩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整理出试打桩记录并报设计单位,经复核后作为后续施工的依据。
图名 结构设计总说明(一)
| 设计号 | 2024-25 | 设计阶段 | 施工图 |
| 专 业 | 结构 | 图 号 | TG01 |
| 出图日期 | 2024.07 | 版本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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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9.3.11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
| 接头形式 | 受拉区 | 受压区 |
| 绑扎搭接接头 | 25 | 50 |
| 机械连接或焊接接头 | 50 | 不限 |
审图章
注:1、基础梁钢筋均按受拉区取值。
2、纵向钢筋的搭接长度除图中注明外,均详见平法图集22G101-1第(2-4)页,
9.4.1梁、柱和剪力墙的箍筋、拉筋的弯钩构造详见图集22G101-1第(2-7)页,圆柱螺旋箍筋构造详见图 集22G101-1第(2-7)页。
竣工图章
9.4 钢筋的弯钩和弯折
)、砌体工程
10.1本工程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B级。
).2填充墙的厚度、平面位置、门窗洞口尺寸及定位及砌筑位置均应按照建筑施工图施工,未经设计人员同意,严禁随意修改。建筑图上虚线示意的轻质隔墙荷载应≤1.2kN/m2。
1.3凡钢筋混凝土柱、墙、构造柱与砌体填充墙连接处须设拉结筋,26@600沿墙全长贯通。
10.4当填充墙为陶粒混凝土砌块墙体时,其连接构造可参照图集2013甬JO1.
10.5 当填充墙为混凝土多孔砖砌体时,其连接构造可参照图集2006甬JO6做法。
附录A、人防工程
1O.6 门窗及设备孔洞定位详各专业施工图纸,洞顶均设钢筋混凝土过梁,过梁可根据洞口尺寸按表10.6选用。当门窗洞口上口至梁底距离小于200mm时,门窗过梁应与结构梁整浇详见图10.6。
A.1本工程地下室人防建筑面积为6OO平方米;人防设于地下1层;本人防地下室防护类别为甲类,防护等级为常六级
核六级,二等人员掩蔽所防化等级为丙级;平时作为平时为汽车库,共设1个二等人员掩蔽所。
表9.10.12梁侧纵向构造钢筋
| 9.10.6本工程表示井字梁时仍采用双细虚线,井字梁相交处虚线均切断,但作为井字梁支座的梁虚线连续。井字 |
| 梁部分的交叉节点不作支座,不计跨度,下部纵筋全部拉通伸入支座,上部钢筋按实际跨度计算延伸长度 |
| 附加箍筋按图9.10.6设置。构造要求详见图集22G101-1第(2-49)页。 |
| 9.10.7当编号为KL的楼层框架梁的端部支座为钢筋混凝土柱(墙)顶部时,则该梁端的纵筋锚固应按屋面框架梁 |
| WKL的要求执行。 |
| 9.10.8梁上立柱(含构造柱)时,梁应预留柱插筋不得遗漏。 |
| 9.10.9梁跨度等于或大于4m且小于9m时,施工按跨度的0.3%起拱,当跨度为9m及以上时,按跨度0.35% |
| 起拱。悬臂梁按悬臂长度的O.35%起拱。对于悬臂构件、跨度不小于8m的梁、其上起柱的梁,混凝土 |
| 未达到100%设计强度时不得拆除底模及其支撑。 |
| 9.10.10 在梁侧预留孔洞,必须事先预留,不得后凿,并要求预埋钢套管。在具体设计中未说明做法时,洞的位 |
| 置应在梁跨中的2/3范围内且距支座边不得小于1.5H,梁高的中间1/3范围内。洞边及洞上下的配筋 |
| 见图9.10.10。 |
| 9.10.11从梁面至梁底垂直穿套管时,梁宽b方向套管外径d之和≤b/3,至梁边线距离>2d,见图9.10.11 |
| 9.10.12梁腹板高度hw≥450时,应在梁两侧设置侧面的纵向构造钢筋,除图中注明外纵向构造钢筋可按照表 |
| 9.10.12选用,构造详见图集22G101-1第(2-41)页。 |
A.2人防地下室各部位等效静荷载标准值(不考虑上部建筑影响)见表A.2:
| 梁宽b | 梁侧面纵向构造钢筋(双侧)选用表 | ||||
| hw=450 | 450<hw≤600 | 600 | 300 | 000 | |
| ≤200250300350400450500 | 48 | 410 | 6业10 | 8业10 | 8业10810101010121012 |
| 410 | 410 | 610 | 8业10 | ||
| 410 | 412 | 612 | 810 | ||
| 410 | 412 | 612 | 812 | ||
| 412 | 414 | 612 | 812 | ||
| 412 | 414 | 614 | 812 | 1012 | |
| 412 | 414 | 614 | 814 | 1014 | |
注:1、梁腹板高度hw:对T形截面等于有效高度减去翼缘高度;对矩形截面等于有效高度。
表10.6过梁表(砼强度等级C25)
| 湘口宽度L(mm) | h(mm) | ① | ② | ③ | 构造图例 |
| L<1000 | 120 | 210 | 28 | 6@200 | 过溪标商过址上方动休长 ②③①门新上方比来上墙厚 |
| 1000≤L<1500 | 180 | 2业10 | 28 | 6@200 | |
| 1500≤L<2000 | 180 | 2业12 | 28 | 6@200 | |
| 2000≤L<2500 | 270 | 214 | 2业10 | 6@200 | |
| 2500≤L<3000 | 360 | 2业16 | 2业10 | 6@150 | |
| 3000≤L<4000 | 360 | 2业18 | 2业10 | 6@150 |
注:1、当门窗紧贴柱边时,在柱上预留过梁钢筋,预埋入柱内长度35d,伸出柱外长度≥35d
表A.2人防等效静荷载标准值
| 结构部位 | 等效静荷载标准值(KN/m2) | 对应门框墙等效静荷载标准值(KN/m2) | |
| 6级人防 | 6级人防 | ||
| 地下室顶板(0.5m<覆土≤1.0m) | 70 | ||
| 地下室项板(1.0m<覆土<1.5m) | 75 | ||
| 地下室室外出入口通道项板 | 75 | ||
| 地下室底板 | 25 | ||
| 地下室外墙 | 60 | ||
| 人防与普通地下室相邻隔墙 | 110 | 170 | |
| 人防区之间隔墙 | 50 | 50 | |
| 临空墙 | 扩散室与人防内部房间 | 39 | 39 |
| 整井与人防内部房间 | 130 | 200 | |
| 室外楼梯出入口 | 130 | 200 | |
| 室内出入口 | 130 | 200 | |
| 室外单向出入口 | 160 | 240 | |
| 室外单向出入口通道内封堵构件 | 140 | ||
| 室内出入口通道内封堵构件 | 120 | ||
| 出入口地下室楼梯路步与休息平台 | 60(正),30(反) | ||
注:人防设计时的战时荷载组合按《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第4.9.3条确定,
2、上表中的腰筋选用,不适用于框支梁及连梁。
.3钢筋锚固长度、钢筋搭接长度:除满足现行混凝土规范外,尚应满足国标O7FGO1中相关要求
A.4 钢筋连接要求:
1、底板梁面筋在支座处连接,底筋在跨中附近连接。
2、顶板梁底筋在支座处连接,面筋在跨中附近连接。
3、在同一连接区段内钢筋搭接面积百分率:板筋接头面积不得超过25%。墙、梁、柱接头面积不得超过50%。
4、直径Φ22以下的柱、墙、梁钢筋接头形式可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直径Φ22及以上要求采用机械连接。
A.5结构留孔及预埋:
宁波市工业建筑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设计证书编号甲级:A133011467
| 9.10.13当梁柱中心线之间的偏心距大于该方向柱宽的1/4时,如需增设梁的水平加腋,腋厚度同梁高。构造要 |
| 求详见图集22G101-1第(2-36)页。对建筑外立面及功能、设备留孔有影响时不作此处理。 |
| 9.10.14 纵向钢筋在搭接长度范围内箍筋间距为5d(d为搭接钢筋较小直径)且≤10O,框架梁箍筋加密区箍筋间 |
| 距不应超过h/4(h为梁高),当图中有与此条矛盾时,加密区箍筋间距按此条执行。 |
| 9.10.15 梁宽与柱宽相同或梁边平齐柱边时,平齐边梁角的顶面和底面纵筋应弯折后再伸入柱内,弯折段的高度与 |
| 长度之比应不大于1/25,见图9.10.15。 |
| 9.10.16 框支梁(KZL)及托柱转换梁(TZL)配筋构造详见图集22G101-1第(2-47)、(2-48)页。 |
| 9.10.17电梯机房和设备房,梁上预留安装吊钩做法见图9.10.17。 |
| 9.10.18 当梁的平面或垂直面为折线时,纵向钢筋构造做法详见图集22G101-1第(2-42)页。在纵向钢筋 |
| 锚固范围内箍筋均加密处理,间距为10O或h/4(h 为梁高)的较小值。 |
| 9.10.19斜屋面、坡屋面梁截面尺寸及配筋筒图详见图9.10.19。 |
| 9.10.20框架梁纵向钢筋水平锚固长度不满足0.4LgbE时按图9.10.20采取构造加强措施。 |
9.11钢筋混凝土柱
| 项目负责人 | 毛静华 | 无擀 |
| 专业负责人 | 郑焕军 | |
| 审 定 | 郑焕军 | |
| 审 核 | 严剑松 | |
| 校 对 | 江万春 | 江 |
| 设 计 | 郑鲁泽 | 辉岸 |
建设单位| 浙江至正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 1、设备留孔及预埋件位置详有关建筑、给排水、通风、电气等各专业图纸。 |
| 2、所有留孔及预埋件必须在浇灌混凝土之前做好,不得事后凿洞或补埋。 |
| 3、墙体预留洞口构造详见O7FGO1图集第60页;洞口尺寸超过图集规定时在洞口两侧设b×4OO暗柱,配616 |
| /8@100(b为墙体厚度)。 |
| 4、人防防护密闭门安装吊钩具体设置和安装详见建施。 |
| A.6人防设备门应到国家定点专业生产厂家定做,在浇筑门框墙混凝土前应安装好门框,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浇筑。人防设 |
| 备门在平时应注意保养、维修。 |
| A.7门框墙及墙体配筋构造详--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O7FGO4。 |
| A.8 临空墙配筋构造详--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O7FGO1第61页三边固定和四边固定型。 |
| A.9 防护单元隔墙配筋构造详--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O7FGO1第62页四边固定型。 |
| A.10内、外墙与顶板、底板、楼板的连接构造详--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O7FGO1第58页。 |
| A.11钢筋混凝土墙体连接构造及板中拉结筋布置详--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O7FGO1第59页。 |
| A.12梁柱纵向钢筋连接构造和梁柱箍筋构造详--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O7FGO1第63、64页。 |
| A.13人防区域顶板、底板上下皮钢筋间均设梅花状6拉筋,间距不大于450mm。 |
| A.14 临空墙、门框墙的模板安装,其固定模板的对拉螺栓上严禁采用套管混凝土预制件等。 |
| A.14其余未详事宜应按国家有关规范(规程)以及本工程的结构设计总说明执行。 |
年产1500万平方米特种薄膜生物项目名称医疗薄膜及功能涂层研发生产项目子项名称 通用图附录B、结构绿色设计专篇
B.1项目名称:详本结构总说明工程
B.2项目概况详表B.2表B.2项目概况
| 9.11.1抗震设计时,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柱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一级、二级抗震等级及三级抗震等级的底层优先采用机械连接,也可采用绑扎搭接或焊接连接;三级抗震 |
| 等级的其它部位和四级抗震等级可采用绑扎搭接或焊接连接:钢筋连接并应同时满足9.3条。 |
| 2、框支柱纵向钢筋接头均应采用机械连接,等级不小于Ⅱ级。 |
| 9.11.2柱与现浇过梁、圈梁连接处,在柱内应预留插筋,插筋伸出柱外皮长度为1.2La(LaE),锚入柱内长度 |
| 为a(LaE). |
| 9.11.3柱上严禁预留孔洞或预埋套管,设计另有注明除外。 |
| 9.11.4柱插筋在基础内的锚固构造详见图集22G101-3第(2-10)页。 |
| 9.11.5转换柱在上部墙体范围内的纵向钢筋应伸入上部墙体内,延伸高度不小于上层层高。转换柱(ZHZ)的其 |
| 它配筋构造详见图集22G101-1第(2-47)页。 |
| 9.11.6框支柱顶部节点钢筋通常比较密集,应做好施工措施,确保浇筑质量,为改善钢筋密集的状况,可将梁上 |
| 部钢筋(取第一排钢筋)与端柱外皮柱纵筋机械连接;当柱纵筋直径大于梁纵筋时,接头设在梁内;反之 |
| 则设在梁底以下的柱段内。接头位置应符合钢筋连接的要求。其它未连通的柱筋、梁筋尚应满足各自的锚 |
| 固要求。 |
| 9.11.7外墙墙体与柱子连接部位内外侧均应附加直径8~10mm的加强钢筋,间距不大于300mm,插入柱子 |
| 满足锚固长度,伸出柱边不小于1500mm· |
图 名 结构设计总说明(二)
9.12剪力墙(抗震墙)
| 建筑性质 | 建筑面积(m) | 建筑高度 | 建筑层数 | 结构设计工作年限 | 结构体系 | 基础形式 | |
| 详1.2 | 详建筑 | 详建筑 | 详表1.4 | 50 | 详表1.4 | 桩基础 | |
| 续表B.2项目概况 | |||||||
| 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 | 装配率 | 预制率 | 建筑节能分类 | 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 |||
| 100% | 54.3% | 46.6% | □甲类口乙类居住建筑一星级口二星级口三星级 | 一星级口二星级口三星级 | |||
B.3设计依据
| 《宁波市绿色建筑设计实施细则》 | (2017DX-17) |
| 《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 | (JGJ/T229-2010) |
|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 (GB/T 50378-2019) |
| 《绿色建筑设计规范》 | (DB 33/1092-2021) |
注:本工程施工除满足本表所列规范和规程外,尚应按国家、省,市现行的法律、法规、其它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 设计号 | 2024-25 | 设计阶段 | 图 |
| 专 业 | 结构 | 图 号 | TG02 |
| 出图日期 | 2024.07 | 版本号 |
| 注册师签名 | □ |
| 3 |
注册师章
B.4 绿色建筑设计基本要求:
B.4.1结构优化设计说明(含结构体系优化、结构构件优化)
| 9.12.1剪力墙墙身水平分布钢筋构造详见图集22G101-1第(2-19)、(2-20)页;剪力墙墙身竖向分布 |
| 钢筋构造详见图集22G101-1第(2-21)、(2-22)页;剪力墙拉筋采用矩形布置,做法详见图集 |
| 22G101-1第(2-23)页。 |
| 9.12.2剪力墙约束边缘构件构造详见图集22G101-1第(2-24)、(2-25)页,构造边缘构件构造详见图 |
| 集22G101-1第(2-26)页. |
| 9.12.3墙上孔洞必须预留,不得后凿。除按结构施工图纸预留孔洞外,还应由各工种的施工人员根据各工种的施 |
| 工图纸认真核对,确定无遗漏后才能浇灌混凝土。图中未注明洞边加筋者,按下述要求:如洞口边长或直 |
| 径<200时,洞边不再设附加筋,墙内钢筋由洞边绕过,不得截断;当200<洞口边长或直径<800时 |
| 置洞口加筋,做法详见图集22G101-1第(2-25)页。 |
| 9.12.4钢筋混凝土中无暗柱时墙体连接构造做法见图9.12.4。(现浇钢筋混凝土女儿墙同。) |
| 9.12.5连梁LL(及LLk),暗梁AL和边框梁BKL的钢筋构造按图集22G101-1第(2-27)~(2-29)页 |
| 执行。剪力墙连梁斜向交叉暗撑和斜向交叉钢筋构造按图集22G101-1第(2-30)页执行。剪力墙水 |
| 平分布钢筋应作为连梁的侧面纵向构造钢筋在连梁范围内拉通连续配置,当设计另有附加时,附加的侧面 |
| 纵向构造钢筋应锚入两端支座内LaE且≥600。 |
| 9.12.6剪力墙边缘构件及剪力墙竖向分布筋在基础内的锚固构造详见图集22G101-3第(2-8)、(2-9) |
| 页。对位于转换梁上的剪力墙,其竖向钢筋做法按图集22G101-1第(2-47)页之1-1剖面执行。 |
| 9.12.7当墙上开洞结构高度大于建筑高度时,在门顶上设过梁,做法见图9.12.7. |
| 9.12.8地下室外墙钢筋构造见图集22G101-1中第(2-31)页,外墙与顶板连接构造按2C节点做法;扶壁 |
| 柱、内墙均作为外墙平面外支承点。 |
出图章审图章
2、图纸通用说明补充
| 2、当不小于4000mm时,过梁另行单独设计。 |
| 10.7宽度大于300mm的预留洞口应设钢筋混凝土过梁,并且伸入每边墙体的长度不应小于250mm。墙体材料为加 |
| 气混凝土砌块时,过梁伸入墙体长度不应小于300mm,且其支承面下应设置混凝土梁垫。 |
| 10.8 240厚墙高超过4m时,墙体半高处或门窗洞顶设置与柱连接且沿墙全长贯通的钢筋混凝土水平圈梁240X240 |
| (内配410纵筋,箍筋6@250), |
| 10.9墙高超过3m的不大于120mm砖墙,墙体半高或门窗顶设置与柱连接且沿墙全长贯通的钢筋混凝土水平圈梁 |
| 120X240(内配410纵筋,箍筋6@250)。 |
| 10.10如墙项无梁或无板,则须在墙项设置一道钢筋混凝土圈梁240X240(内配4业10纵筋,箍筋业6@250)。 |
| 10.11当洞口紧贴框架柱时,过梁改为现浇,施工主体结构中,应在框架柱内预留过梁插筋。 |
| 10.12窗台应设置内高外低的L形钢筋混凝土窗台板,厚度不小于60mm,纵筋不宜小于36,分布筋业6@200, |
| 两端伸入墙体各600mm。 |
| 10.13构造柱与楼面相交处在施工楼面时应留出相应插筋;构造柱钢筋绑完后,应先砌墙,后浇筑混凝土;在构造柱处 |
| 墙体中应留好拉结筋。除在图上注明的外,在下列部位须设置构造柱(内配412纵筋,箍筋6@200,混凝 |
| 土强度等级为C25): |
| 1、填充墙项与框架梁底应紧密结合,当一砖墙(半砖墙)墙体长度超过5米(3米)或超过层高2倍时的中间或门窗 |
| 洞口边设置墙厚×240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
| 2、女儿墙长每4米、阳台分隔墙等砌体自由端的端部、门窗洞口大于2米时的洞口两边、设置墙厚X240钢筋混 |
| 凝土构造柱, |
| 3、门、窗、配电箱、消火栓等洞口边形成独立砖柱宽度(h)小于等于240、窗间墙宽度(h)小于360时,设 |
| 240Xh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
| 4、混凝土柱或剪力墙边门垛小于240mm时,砖柱改用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具体做法详见图10.13。 |
| 5、填充墙外墙转角处,两种不同墙体材料交接处,电梯井道、设备井道四角无框架柱及剪力墙时设置钢筋混凝土 |
| 构造柱。 |
| 6、楼梯间和人流通道采用砌体填充墙时,应设置间距不大于层高且不大于4m的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
| 10.14构造柱与墙体联接处应设马牙槎,在墙体施工中,根据马牙槎尺寸要求,从每层柱脚开始,先退后进,以保证柱 |
| 脚有较大的混凝土断面。 |
| 10.15 墙体开设管线槽时应使用开槽机,严禁敲击成槽。管线埋设后,小孔和小槽用同标号水泥砂浆填补,大孔和大槽 |
| 用C25细石混凝土填满。严禁在填充墙体上开设水平槽。 |
| 10.16 墙与混凝土构件交界处,抹灰前应加铺30O宽(缝居中)钢丝网,并绷紧钉牢。位于楼梯间及人流通道两侧的填 |
| 充墙,应采用钢丝网砂浆面层。砂浆面层厚度及要求详见建筑施工图;镀锌钢丝网眼目规格不大于20×20,钢 |
| 丝直径不小于1.0,固定钢钉间距不大于300。楼梯间电器管线铺设处墙体加强如图10.16。 |
| 10.17厨房、卫生间四周砌体墙根应浇筑同墙宽的不低于C25的细石混凝土导墙,高出地面完成面不小于200mm,遇 |
| 门洞断开。 |
| 11、其他 |
| 11.1施工时应严格执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等施工验收规范和规程。 |
| 11.2本设计中未考虑冬季、雨季的施工措施,施工单位应根据有关施工验收规范采取相应措施, |
| 11.3本设计中未考虑施工机械和施工堆料对结构的影响,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实际情况验算结构的承载力和变形并采取 |
| 相应的施工措施。 |
| 11.4板面钢筋的支撑,应根据钢筋直径,施工方法和既实用又节省的原则确定板面筋的支撑形式和用料。浇捣混凝土前 |
| 应进行检查和整理,特别是悬臂板的板面筋间距,保护层厚度及锚固长度等应严格满足设计要求。 |
| 11.5 本图提供的设备基础,须与业主订货后的资料复核无误后方可施工。 |
| 11.6 预埋件:所有钢筋混凝土构件均应按各工种的要求,如建筑幕墙、轻质隔墙、建筑吊顶、门窗、栏杆管道吊架等设 |
| 置预埋件,各工种应配合土建施工,将需要的埋件留全。 |
| 11.7建筑物的防雷,根据电气专业提供的位置,可利用柱子内纵筋(一般至少两根)作为防雷接地引下线,顶层柱子内 |
| 纵筋需露出屋面与避雷带支架可靠焊接,用作引下线的钢筋必须采用焊接接头,当上、下柱截面不同或另设插筋时 |
| 应用12短筋与用作引下线的上下柱纵向钢筋焊接。引下线的柱子内纵筋与基础钢筋(桩基钢筋)可靠焊接,并应由 |
| 电气设备专业施工人员检验。 |
| 11.8 电梯订货,必须符合本施工图提供的洞口尺寸,订货后建设单位应提供电梯施工详图给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尺 |
| 寸复核预留机房孔洞以及复核吊钩位置等工作,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 |
| 11.9 本工程需设沉降观测点,其要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2016)。 |
| 沉降观测应由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
| 11.10本工程施工时,应同时对照其他各专业相关图纸,如发现图纸有矛盾时,应及时反馈设计院协调解决。 |
| 11.11本工程按国家现行设计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单位除应遵守本说明及各设计图纸详图外,尚应执行现行国家施工规 |
| 范、规程和工程所在地区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程及规定执行。 |
| 9.5后瓷带 |
| 9.5.1后浇带应从基础至屋顶即从基础梁、地下室底板、顶板、内外墙、各层楼盖及层盖的梁板水平及垂直贯通留 |
| 设。缝宽800~1000mm,钢筋在此处贯通不断,并增设相应各构件的附加钢筋,后浇带设置位置详见 |
| 各层结构平面图,构造大样按图9.5.1.g~图9.5.1.e。 |
| 9.5.2后浇带钢筋当用套筒连接时,应先将套筒与一边钢筋挤压完成,另一边钢筋须待缝内混凝土浇筑前再挤压, |
| 并应保证钢筋每端入套简的有效长度。 |
| 9.5.3后浇带外露钢筋可采用水泥浆保护或采用其它可靠的保护措施。 |
| 9.5.4对于收缩后浇带:在两侧混凝土龄期达到60天且经设计同意后浇筑;对于沉降后浇带:在主体结构施工全 |
| 部完成14天后,向设计单位提供沉降观测数据后由设计单位定。并满足本说明施工期间的降水要求。 |
| 9.5.5后浇带应采用比两侧已浇筑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一级的补偿收缩混凝土,补偿收缩混凝土的性能应符合本说明中表7.1.c的要求。混凝土浇筑前应清除浮浆、杂物,并冲洗干净,浇筑后其养护时间不应少于28d。 |
| 9.5.6被后浇带隔断的梁板在本跨内应设置独立的模板及支撑体系,且必须等到补浇后浇带的混凝土的强度达到设 |
| 计强度后才可以拆除。 |
| 9.6加强带(本工程无加强带,本条不执行) |
| 9.6.1加强带内增设15%的温度钢筋均匀布置在上下层钢筋上,温度钢筋垂直于加强带长度方向设置,两端各伸出 |
| 加强带2m,并固定在上下层钢筋上。 |
| 9.6.2加强带内采用限制膨胀率大于0.03%、强度等级提高一级的膨胀混凝土浇筑。 |
| 9.7施工缝 |
| 9.7.1地下室底板应一次浇筑,不留施工缝(不包括后浇带)。施工可采用斜面分层浇筑法,浇筑工作由下层端部 |
| 开始,逐渐上移,分层浇筑的厚度不宜超过400,并保证上下层混凝土在初凝前结合,不形成施工缝。 |
| 9.7.2地下室底板与地下室外墙(及水池外墙)应一次整体浇筑至底板顶面350以上,外墙按图9.7.2设置水平施 |
| 工缝。当顶板与外墙一起浇注时,应加强外墙墙体内侧养护。当墙体上有预埋套管时,施工缝距孔边缘距离 |
| 不小于300。9.7.3地下室外墙水平施工缝间的混凝土应一次浇筑完毕,不得在墙内留任何竖向施工缝,设计要求的后浇带除外 |
| 9.7.4当墙柱的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梁板两个等级(含)以上时,按图9.7.4施工。 |
| 9.7.5在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时,已浇筑的施工缝处混凝土强度应不低于1.2MPa,并且应消除垃圾、水泥薄 |
| 膜、表面上松动的砂石和软弱的混凝土层,同时还应将表面凿毛,用水冲洗干净并充分湿润(时间不少于24 |
| 小时),残留在混凝土表面的积水应去除。然后,先在施工缝处铺一层水泥浆或与混凝土内成分相同的水泥 |
| 砂浆,即可继续浇筑混凝土。混凝土应细致振捣,使新旧混凝土紧密结合。9.8地下室沉降缝处防水构造:详见图中所注。(本工程无地下室沉降缝,本条不执行) |
| 9.9现浇钢筋混凝土板: |
| 9.9.1板钢筋构造详见图集22G101-1第(2-50)~(2-58)页,其中板端部按充分利用钢筋的抗拉强度进 |
| 行锚固。 |
| 9.9.2图上标注的现浇板上部钢筋尺寸:详图中说明。 |
| 9.9.3现浇板中分布钢筋除图中另有注明外,均为6@200;现浇双向板的板底钢筋,短向钢筋在应放底层,长 |
| 向钢筋放在短向钢筋之上,板面钢筋反之。9.9.4当板底与梁底平时,(基础底板除外)板的底部钢筋近支座附近按1:6的坡度弯折后伸入梁内且置于梁的下 |
| 部第一排纵筋之上。当基础底板面与基础梁面平时,板面钢筋近支座处应稍向下弯折伸入梁内,置于梁面第 |
| 一排纵向钢筋下。 |
| 9.9.5 板支座处的梁顶面标高低于板顶面标高(梁板脱开)时,梁顶面采用“梁板脱开做法“其强度等级与板相同, |
| 并与板同时浇捣,见图9.9.5。 |
| 9.9.6坡屋面板阴阳脊线构造详见图9.9.6.9.9.7楼层或屋顶层的角部两个方向均有挑板时,按图集22G101-1第(2-64)~(2-65)页构造要求,阳角放射钢筋为7业<d>,阴角处附加钢筋为4业<d>@50。(d为相邻板面两个方向钢筋的较大值。) |
| 9.9.8当后续施工图中未注明时,屋面开洞泛水构造按图9.9.8。 |
| 9.9.9板跨度(双向板指短跨)≥4m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取跨度的O.1% |
| ~0.3%。起拱后的板厚不得小于设计板厚,严禁减小跨中板厚。 |
| 9.9.10 现浇板内预埋暗管应避免集中布置,管径应不大于1/4板厚且必须设置在板厚中心位置,以防楼板开裂。预埋管线处应在垂直布管方向配置上下6@150的附加钢筋,钢筋每边伸出300长,详见图9.9.10。管线应避免立体交叉穿越,确需交叉时应采用布置线盒的方法处理。 |
| 9.9.11板上孔洞应预留,避免后凿。一般结构平面图中只示出洞口长边尺寸大于30O的孔洞,施工时各工种的施 |
| 工人员必须根据各专业图纸配合土建预留全部孔洞,不得后凿。当孔洞尺寸<300时洞边不再另加钢筋, |
| 板筋由洞边绕过不得截断,详见图集22G101-1第(2-62)页;当300<洞口边长或直径<1000时, |
| 应设洞边加筋(见设计标注),具体做法详见图集22G101-1第(2-63)页。 |
| 9.9.12管井是否封堵按设备使用要求,当需封堵时,先留出板内钢筋,施工阶段用作安全网,待管道安装后浇筑与此层楼板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此板板厚和配筋按结构平面图所示。 |
| 9.9.13当楼板在支座处附加板顶面钢筋,且附加筋的长度未标注尺寸界线时,附加筋下方标注的数值即为自支座(梁、墙、柱)边起算的直段长度。 |
| 9.9.14对于外露的现浇钢筋混凝土女儿墙、挂板、栏板、檐口等构件,当其水平直线长度超过12m时,应按图 |
| 9.9.14设置伸缩缝,伸缩缝间距≤12m。 |
| 9.9.15施工过程必须加强混凝土的质量控制,采用有效措施,做好混凝土的养护工作。对于大体积混凝土和大面积板面混凝土,混凝土硬化后,应采用储水养护或用湿麻袋覆盖,保持混凝土表面潮湿,养护时间不小于14天。楼板混凝土强度未达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支架。 |
| 9.9.16板上砌隔墙,当墙下无梁时,应在墙下板内底部增设加强筋(图纸中另有要求者除外)。板跨L<1500时: |
| 2业12;1500<L≤3000时:2业14;3000<L≤4000时:3业16;加强筋锚入两端砼墙或梁内。 |
| 9.10钢筋混凝土梁 |
| 9.10.1梁内箍筋除单肢箍外,其余采用封闭形式,并作成135度弯钩,纵向钢筋为多排时,应增加直线段弯钩在两排或三排钢筋以下弯折,详见图集22G101-1第(2-7))页;梁内第一根箍筋距柱边或梁边50mm起。9.10.2梁上部纵筋水平净距>30且>1.5d(d为钢筋的最大直径,下同);梁下部纵筋水平净距≥25且≥1.0d; |
| 梁下部纵向钢筋配置多于两层时,两层以上钢筋水平向的中距应比下面两层钢筋的中距增加一倍;梁各层 |
| 纵筋净间距不应小于25和d。或可参照图集22G101-1第(2-8)页。 |
| 9.10.3梁的底部纵向钢筋连接区域,可选择在支座或支座两侧1/4跨度(梁净跨,以下同)范围,不应在其它区 |
| 域连接;梁的上部纵向钢筋可选择在跨中1/3跨度范围,不应在其它区域连接;悬臂梁的上部纵向钢筋不 |
| 应设接头。构造要求详见图集22G101-1第(2-33)页~(2-49)页。 |
| 9.10.4主梁内在次梁作用处,箍筋应贯通布置,凡未在次梁两侧注明箍筋者,均在次梁两侧各设了组箍筋,箍筋肢数,直径同梁箍筋,间距50mm。次梁吊筋在梁配筋图中表示。附加簧筋和吊筋构造同平法图集22G101-1第(2-39)页。 |
| 9.10.5主次梁相交处,次梁底与主梁底平时做法见图9.10.5d;次梁底比主梁底低时做法详见图9.10.5b。 |
| 1、根据建筑布置、高度和使用功能要求选择经济合理的结构体系。 |
| 2、应选择比较规则的平面和立面方案。尽量避免平面凹凸不规则或楼板开大洞,合理设置伸缩缝,控制合 |
| 理的高宽比。 |
| 3、应选择合理、均匀的柱网尺寸,选用合理的梁、柱截面。 |
| 4、选用易实施的结构形式与合理的结构布置。 |
| B.4.2基础优化设计说明: |
| 1、根据建筑高度及周边环境、地质情况选用桩基础的基础形式。 |
| 2、应选择合理的持力层,保证合适的承载力。 |
| 3、根据建筑物的高度,合理设置地下室。 |
| 4、地下室基坑支护体系方案尽量经济安全。 |
| B.4.3混凝土结构部分材料选用: |
| 1、混凝土结构或混合结构中受力普通钢筋不低于4OOMPq级的热轧带肋钢筋应用范围:详结构施工图。 |
| 2、混凝土结构或混合结构中受力普通钢筋使用不低于4OOMPq级的热轧带肋钢筋占受力钢筋总量的比例 |
| ≥85%:0是□否 |
| 3、混凝土竖向承重结构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C50混凝土用量占竖向承重构件混凝土总量的比例达到50%: |
| □是□否 |
12.1 未注明卫生间排气孔和厨房排烟孔位置和尺寸详见建筑图;电井开槽尺寸及位置详建筑或电气专业。
12.2 屋顶排水沟遇梁或是上翻梁处预埋水管的位置、直径和数量详见水专业图纸。
12.3上部结构各平面板配筋图中的上部支座截断钢筋均表示为附加钢筋。
12.4 洞口周边的未注明附加板底钢筋均为2业12。
12.5 除图中特殊注明外,梁上起柱处均需在梁内附加吊筋2业20。
竣工图章
B.4.4钢结构部分材料选用:
B.5绿色建筑设计一般要求
付录C、工程项目建筑渣土综合利用优化设计专篇
D.1全面应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筑信息模型应用(BIM)、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等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促进建筑垃圾的源头减量。满足《宁波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排放限额技术细则》的要求。
| C.1根据甬建发2019]62号文件《宁波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源头减量实施方案》,本工程建筑渣土综合利用优化设 |
| 计如下: |
| C.1.1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加强科学设计,发挥设计方案的前置导向作用。 |
| C.1.2推进渣土分类堆放,工程渣土应根据资源化利用要求,暗柱渣土类别分类堆放。 |
| C.1.3应用泥浆固化处理,严格落实建筑泥浆源头固化处理,实现建筑泥浆减量化、资源化。 |
| C.1.4 推行渣土科学回填,工程渣土应科学利用,优先自身消纳用作回填。 |
| C.1.5 实现渣土分类处置,经工程自身消纳剩余的渣土,按照《宁波市建筑渣土资源化利用技术导则(暂行)》要 |
| 求,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

注:外墙钢筋排布仅示意,具体按施工图
图9.7.2 地下室水平施工缝
D.2着力推进从工程设计环节提出工程建设减量化、资源化控制目标。切实优化桩基选型,在安全可靠前提下,加大具有建筑垃圾消纳、不排渣或少排渣的桩基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本工程采用预应力离心混凝土空心方桩。各类建设项目因地质情况或用地环境原因必须采用要产生泥浆等桩基技术的,应优先在工地内设置泥浆固化处理设备,实施泥浆就地固化。
D.3鼓励和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生产企业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提高技术手段,将装修和拆迁垃圾通过临时或永久设施进行破碎、分拣等技术工艺处置后,成为建材产品的再生原料,优先用于工程建设。建设用砂(石)矿生产过程中清洗后产生的砂泥、石粉,经就地固化后,由属地住建部门负责就近落实资源化利用企业,实行“结对消纳“。
D.4实施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堆放;碎石类、粉类的建筑垃圾进行级配后用作基坑肥槽、路基的回填材料;采用移动式快速加工机械,将废旧砖瓦、废旧混凝土就地分拣、粉碎、分级,变为可再生骨料。
D.5 对钢筋采用优化技术,提高钢筋利用率;对模板使用应进行优化拼接,减少裁剪量,提高重复使用率;对混凝土浇筑施工中的混凝土余料做好回收利用,用于制作小过梁、混凝土砖等;对二次结构的加气砼砌块(或保温陶粒砌块)隔墙施工中,做好砌块的排块设计,在加工车间进行机械切割,减少工地加工产生的废料。
涮口上下各2416 丰 洞口每侧3排 莱徽斯@5920d Z20d 上筒
上下各2业12 LoE 丰LaE b LaE(用h或b>100mm) 1 1::1、钢套管高度h(或外径D)不得超过H/3及150mm,且b≤H/2洞口上下边高度h1、h2不得小于H/3及150mm
2、多孔并列时的孔净距,对于方洞≥2.5h及200mm对于圆洞>3D及200mm;孔洞边离支座净距不小于1.5H。
3、洞口尺寸D,h≤H/5且<80mm时,取消洞口周边构造加强钢筋且要求预埋钢套管,洞口预埋铜套管位置上下的构造尺寸参照本大样。

图9.1.6柱墙与土体接触面保护层附加厚度
主:当d≤1000时按此做法,其余按后续图纸注明
| B.4.4钢结构部分材科选用: |
| 1、本项目中钢结构应用范围和钢结构型式:本工程无钢结构。 |
| 2、钢结构构件或混合结构中钢结构部分的钢材等级为:Q355B。 |
| 3、钢结构或混合结构中钢结构部分Q355及以上高强钢材用量占钢材总量的比例:100%。 |
| 4、钢结构采用耐候结构钢口是否 |
| 5、钢结构采用耐侯型防腐涂料口是否 |
| B.4.5本项目现浇混凝土应全部采用预拌混凝土,建筑砂浆应全部采用预拌砂浆。 |
| 1、预拌混凝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 |
| 2、预拌砂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223及《预拌砂浆》GB/T25181。 |
| B.4.6可再循环、再利用材料选用; |
| 1、住宅建筑中的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用量比例≥6%:口是否 |
| 2、公共建筑中的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用量比例为≥10%:Q是口否 |
| B.5.1本项目选用的新型节能环保材料包括以下材料: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实心砌块、预拌砂浆及预拌混凝土 |
| B.5.2本项目选用的高耐久性材料包括以下材料:无 |
| B.5.3本项目是否采用新型工业化建筑结构体系:口是否 |

主:在高强度混凝土初凝前即浇筑低强度混凝土,并加强混凝土的振捣和养护

注:板钢筋排布仅示意,具体按施工图
图9.5.1.b 顶板梁后浇带构造
梁板脱开做法配筋表
| 梁宽b | 水平筋① | 顶面筋 | 梁宽b | 水平筋 | 顶面筋 |
| ≤240 | 业10@200 | 314 | 400<b≤500 | 14@200 | 418 |
| 240<b≤300 | 10@200 | 316 | 500<b≤600 | 16@200 | 420 |
| 300<b≤400 | 12@200 | 416 | 注:竖向筋②均同结构梁箍筋。 | ||
宁波市工业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证书编号甲级:A133011467
附录D、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专篇

图9.10.17 (电梯)吊钩大样
图9.10.11垂直穿梁的套管构造注:梁宽b方向,套管外径之和不应大于b/3(d≤50mm)
建设单位| 浙江至正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毛静华 | 无擀 |
| 专业负责人 | 郑焕军 | |
| 审 定 | 郑焕军 | |
| 审 核 | 严剑松 | |
| 校 对 | 江万春 | |
| 设 计 | 郑鲁泽 | 岸 |

注:1、吊钩采用HPB3OO钢筋1?22,置于梁中心线处,2、吊重限了吨。3、吊钩梁位置根据电梯型号确定。
图9.10.20框架梁水平锚固长度不足时构造注:当框架梁在柱或墙内的水平段锚固长度<O.4LαE时做法
图9.10.19斜屋面、坡屋面梁示意图

图9.9.5梁板标高不同脱开时的梁构造
图9.9.6屋脊折板构造
年产1500万平方米特种薄膜生物项目名称医疗薄膜及功能涂层研发生产项目
| E.1根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基坑支护禁止使用锚杆(索)及加强危大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通知》甬建发 |
| [2021]9号文,施工图设计说明中应明确基坑支护禁止使用锚杆(索)。 |
| E.2根据甬建发2021]22号文:市中心城区范围基坑开挖2倍深度范围内有既有车辆通行道路的深基坑工程 |
| 基坑支护禁止采用拉森钢板桩、PC桩。 |
| E.3根据甬建发[2021]6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行走式桩机安全关键环节管理的通知》: |
| (一)对于各类动力头置顶、自行走式桩机,总装高度不应超过产品说明书总装高度,且不得大于30米。 |
| (二)置顶动力头数量不得超过2个。桩架高度大于30m时,应进行专家论证,确保施工安全。 |

图9.9.8 屋面开洞泛水构造注:a-b.t.h等均按建筑大样
≥300 d ≥3008
不可理管区域 3可埋管区域 附加钢筋 4
不 不可埋管区域4设备埋管

后浇膨胀混凝土(原设计强度等级提高一级)混凝土表面凿毛,清理套浆(同混凝土配比的砂浆)
图9.5.1.d地梁后浇带构造
图名 结构设计总说明(三)
| 设计号 | 2024-25 | 设计阶段 | 施工图 |
| 专 业 | 结构 | 图 号 | TG03 |
| 出图日期 | 2024.07 | 版本号 |
注册师签名
子项名称 通用图
注册师章出图章审图章每300设置一道竣工图章

图9.9.10 板内预埋暗管构造
图9.9.14 女儿墙伸缩缝设置

图9.10.5a 次梁与主梁平做法 图9.10.5b 次梁比主梁低做法
图9.10.6 附加箍筋构造

图10.6洞顶过梁与结构梁整浇大样注:洞顶与结构梁底距离不超过200mm。
图10.16楼梯间电器管线铺设处墙体加强大样
结构设计总说明 (四)
附录E、建设工程施工影响范围既有市政设施保护设计专篇
E.1设计依据:浙建【2002】15号《关于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影响区域既有市政设施保护的实施意见}《建设工程施工影响范围既有市政设施保护技术导则(试行)》
E.2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各地实际,综合考虑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既有市政设施现状、工程建设影响等因素,精准施策推进既有市政设施保护,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E.3保护区范围:
地面道理的分类及保护区范围
| 道路分级 | 分级要求 | 设计行车速度 | 控制保护区 | 重点保护区 |
| 快速路 | 框架性道路 | 60km/h~100km/h | 道路外边线两侧不小于30m | 道路外边线两侧不小于15m |
| 主干路 | 支持性道路 | 40km/h~60km/h | 道路外边线两侧不小于30m | 道路外边线两侧不小于10m |
| 次干路 | 支撑性道路 | 30km/h~50km/h | 道路外边线两侧不小于30m | 道路外边线两侧不小于5m |
| 支路 | 生活辅助性道路 | 20km/h~40km/h | 道路外边线两侧不小于30m | 道路外边线两侧不小于3m |
市政给排水管线的分类及保护区范围
| 市政管线分类 | 控制保护区 | 重点保护区 | |
| 压力管线(包括供水管、排水管) | d>600mm | 道路外边线两侧不小于30m | 道路外边线两侧不小于15m |
| 600≤d>200mm | 道路外边线两侧不小于30m | 道路外边线两侧不小于10m | |
| d≤200mm | 道路外边线两侧不小于30m | 道路外边线两侧不小于5m | |
| 重力力管线(包括雨水管、污水管) | d>1500mm | 道路外边线两侧不小于30m | 道路外边线两侧不小于3m |
| 1500≤d>600mm | 道路外边线两侧不小于30m | 道路外边线两侧不小于5m | |
| d≤600mm | 道路外边线两侧不小于30m | 道路外边线两侧不小于3m | |
E.5其余要求:1、工程建设前期,应组织现状调查,并明确影响范围的既有市政设施安全保护等级及既有市政设施重要性分类。
本工程既有市政设施安全保护等级为非A级。
2、工程建设施工作业前,应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影响范围的既有市政设施安全保护专项施工方案或施工专篇。
施工过程中设计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
3、相应设计专篇应经既有市政设施运营单位或其管理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危大工程设计专篇
| 编制依据: | 4脚手架工程 | 4安全提示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 ☑4.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 | 施工单位提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在施工前 | |||||||||
| 建办质[201813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及相关附件。 | 井脚手架)。可能部位:具体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方案自行核查。☑4.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可能部位:具体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方案自行核查。√4.3 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可能部位:具体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方案自行核查。☑4.4 高处作业吊篮。可能部位:具体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方案自行核查。☑4.5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可能部位:具体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方案自行核查。4.6异型脚手架工程。可能部位:具体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方案自行核查。 | 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文件,即专项方案。 | MNINGBO宁波市工业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证书编号甲级:A133011467 | ||||||||
| 编制说明: | |||||||||||
| 为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 | |||||||||||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 | |||||||||||
|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图设计图纸,并参考设计单位的提示,结合施工单位常用的施工方式,提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施工前,施工单位应针对危险性 | |||||||||||
|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全部情况、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文件,即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文、建办质 | |||||||||||
| [2018131号文及其附件1和附件2所列工程范围的全部内容,相应编制的专项方案应报送专家进行论证。 | |||||||||||
| 根据设计单位的提示,施工单位应全面熟悉设计图纸,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对工程存在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汇编列出所涉及的全部工程部位、 | |||||||||||
| 节点清单,作为监理单位编制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专家论证、安全措施备案、工程交底、质安监部门日常监督的重要依据。 | |||||||||||
| 鉴于施工单位施工手段、措施的差异,“危大工程“的可能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本提示范围,施工单位应结合自身施工特点进行全面识别。 | 5 | 拆除工程 | 5安全提示 | 项目负责人 | 毛静华 无擀 | ||||||
| 本提示未尽事宜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文、建办质[2018131号文及其附件1和附件2执行。 | |||||||||||
| 5.1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可能部位:无。6暗挖工程 | 施工单位提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在施工前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文件,即专项方案。6安全提示 | 专业负责人 | 郑焕军 | ||||||||
| 审定 | 郑焕军 | ||||||||||
| 三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提示 | 审 核 | 严剑松 舞 | |||||||||
| 基坑工程 | 安全提示 | 7其它 | □6.1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可能部位:无。 | 施工单位提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在施工前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文件,即专项方案。 | 校 对 | 江万春 M | |||||
| 图1.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可能部位:地下室。图1.2 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眺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可能部位:具体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方案自行核查。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施工单位应依据勘察单位提供的场地标高,根据设计单位提示基坑深度,根据场地平整后的自然地面标高,以及施工组织设计,判定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开挖深度>了米的基坑(槽),或开挖深度虽未超3米,但周边情况复杂的基坑(槽)。相应由建设单位委托相关单位编制基坑设计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基坑监测方案。安全提示 | ||||||||||
| 设 计 | 郑鲁泽 岸 | ||||||||||
| 7 | 7安全提示 | ||||||||||
| 建设单位 | 浙江至正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 ||||||||||
| 7.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可能部位:具体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方案自行核查。□7.2 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可能部位:无。□7.3 人工挖孔桩工程。可能部位:无。7.4 水下作业工程。可能部位:地下室.图7.5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可能部位:1~7#楼上部□7.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可能部位:无。 | 施工单位提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在施工前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文件,即专项方案。 | ||||||||||
| 项目名称 | 年产1500万平方米特种薄膜生物医疗薄膜及功能涂层研发生产项目 | ||||||||||
| 2.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可能部位:具体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方案自行核查。图 2.2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筒称设计)10KN/m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可能部位:1#楼屋面。□2.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可能部位:无。 | 建设单位根据设计单位提示关于高大模板可能存在的部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提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在施工前,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文件,即专项方案。根据设计单位的提示,施工单位应全面熟悉设计图纸,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对工程存在高大模板的工程部位进行仔细排查,对砼模板支撑工程的搭设高度、施工总荷载、集中荷载进行精确计算,根据计算结果,列出涉及的全部工程部位、节点清单。 | ||||||||||
| 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 | |||||||||||
| 子项名称 | 通用图 | ||||||||||
| 图 名 | 结构设计总说明(四) | ||||||||||
| 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3.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可能部位:具体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方案自行核查。√ 3.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可能部位:具体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方案自行核查。√3.3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可能部位:具体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方案自行核查. | 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安全提示 | |||||||||
| 施工单位提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在施工前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文件,即专项方案。 | |||||||||||
| 设计号 | 施工图 | ||||||||||
| 专业 | TG04 | ||||||||||
| 出图日期 | |||||||||||
城镇燃气管线的分类及保护范围
| 压力等级 | 最高工作压力 | 控制保护区 | 重点保护区 |
| 超高压 | P>4.0MPa | 管壁外缘两侧不小于50m | 管壁外缘两侧不小于15m |
| 高压 | 1.6MPa<P≤4.0MPa | ||
| 次高压 | 0.4MPa<P≤1.6MPα | 管壁外缘两侧不小于15m | 管壁外缘两侧不小于10m |
| 中压 | 0.04MPa<P≤0.4MPa | 管壁外缘两侧不小于5m | 管壁外缘两侧不小于5m |
| 低压 | P<4.0MPa |
E.4 安全控制指标:
地面道路及附属设施竖向位移控制值
| 道路分级 | 控制值 |
| 快速路 | 10mm |
| 主干路 | 15mm |
| 次干路 | 20mm |
| 支路 | 30mm |
市政给排水管线及附属设施的安全控制指标
| 设施分类 | 控制值 | |||
| 位移累计值 | 变化速率 | 差异沉降 | ||
| 1类 | 特殊结构管渠(砖砌方沟、盖板渠等)、大型给排水构筑物 | 5mm | 0.5mm/d | 1mm |
| 2类 | 刚性接口重力流管及附属构筑物 | 10mm | 1mm/d | 2mm |
| 3类 | 柔性接口重力流管及附属构筑物 | 15mm | 2mm/d | 3mm |
| 4类 | 压力管道及附属构筑物 | 25mm | 3mm/d | 5mm |
城镇燃气管线及附属设施的安全控制指标
| 安全控制指标 | 控制值 |
| 水平位移 | 10mm |
| 竖向位移 | 10mm |
| 变化速率 | 2mm/d |
| 四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提示 | 5 | 5拆除工程 | 安全提示 | ||||
| 注册师章出图章 | |||||||
| 深基坑工程 | 安全提示 | □码头、桥梁、高架、烟肉、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 | 施工单位提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在施工前针对超出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 ||||
| 图1.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可能部位:地下室。 | 施工单位应依据勘察单位提供的场地标高,根据设计单位提示基坑深度,根据场地平整后的自然地面标高,以及施工组织设计,判定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开挖深度>5米的基坑(槽)。相应由建设单位委托相关单位编制基坑设计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基坑监测方案,在施工前须报送专家论证通过。 | 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可能部位:无。回 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可能部位:本工程未发现既有建(构)筑物拆除工程,请施工单位核查。 | |||||
| 文件,即专项方案,在施工前须报送专家论证通过。 | |||||||
| 安全提示 | 6 | 2 |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
| 图2.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底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可能部位:具体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方案自行核查。图2.2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可能部位:地下室顶板。□2.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 7KN及以上。可能部位:无。 | 建设单位根据设计单位提示关于高大模板可能存在的部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提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在施工前,针对超出一定规模的模板工程等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文件,即专项方案,在施工前须报送专家论证通过。 |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可能部位:无。 | 施工单位提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在施工前针对超出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文件,即专项方案,在施工前须报送专家论证通过。 | ||||
| 出图章 | |||||||
| 根据设计单位的提示,施工单位应全面熟悉设计图纸,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对工程存在高大模板的工程部位进行仔细播查,对砼模板支撑工程的搭设高度、施工总荷载,集中荷载进行精确计算,根据计算结果,列出涉及的全部工程部位、节点清单。 | 其它☑7.1 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可能部位:请施工单位核查。□7.2跨度36m及以上的铜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展结构安装工程。可能部位:无。□7.3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可能部位:无。☑7.4 水下作业工程。可能部位:地下室。□7.5 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可能部位:无。□7.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可能部位:无。 | 安全提示施工单位提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在施工前针对超出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文件,即专项方案,在施工前须报送专家论证通过。 | |||||
| 3 | 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安全提示 | |||||
| 审图章 | |||||||
| 图3.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可能部位:请施工单位核查。图3.2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可能部位:请施工单位核查。 | 施工单位提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在施工前针对超出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文件,即专项方案,在施工前须报送专家论证通过。 | ||||||
| 竣工图章 | |||||||
| 脚手架工程 | 安全提示 | ||||||
| 图4.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可能部位:请施工单位核查。图4.2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可能部位:请施工单位核查。图4.3 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可能部位:具体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方案自行核查。 | 施工单位提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在施工前针对超出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文件,即专项方案,在施工前须报送专家论证通过。 | ||||||
















